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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18-05-08     浏览量:次     来源: 作者:

  由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的《自贡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概况、环境影响分析、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贡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自贡市贡井区长土镇石牛村3、4组
  4.建设单位: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45亩,建设规模约70000平方米,新建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等业务用房,食堂及地下车库等附属设施,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室外管网、内部道路及绿化等基础设施,设置床位1000张。
本项目建成后设置放射科,本次环评的内容不包括对放射科X射线和电磁辐射的评价。本环评要求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价机构对医院放射科X射线和电磁辐射另行评价。
  6.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68亿元。

  二、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期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
  A、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B、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室内装修废气等。
  C、对声学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D、固废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2.营运期环境影响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营运期工艺流程等,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
  A、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医学影像科采用数码成像技术,无洗印废水,无放射性废水产生。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
  B、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医院内带菌空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发电机废气和职工食堂油烟废气等。
  C、对声学环境的影响:该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活噪声(进出车辆、人员活动等)和设备噪声(医疗设备、分体式空调室外机、水泵、风机等)。
  D、固废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两类,危险废物主要有医疗垃圾(含医院病区就诊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餐饮废油。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施工场地修建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修建一个临时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周边田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必须积极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的相关规定,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自行搅拌,施工路面硬化处理,对进出场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须进行冲洗,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保持施工场地路面的整洁等一系列防尘措施,施工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且排放量小,加之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也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装修废气:选用环保型油漆、涂料等,由于项目装修时间较短,且装修作业点分散、排放量较小,通过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使装修废气能够快速扩散,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进行施工总平布置;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管理,施工场地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场界噪声实现达标排放,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弃物
  废弃土石方:开挖土石方经场内回填、调整场地标高和场区绿化消耗后,剩余的废弃土石方运往自贡市市政渣场堆放处置。
  建筑垃圾: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交废物收购站回收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到指定市政建筑垃圾处置地点。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严禁就地焚烧或填埋。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二)营运期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医院内带菌空气: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的要求,严格管理,对室内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每日至少一次)以降低空气中含菌量,同时加强室内通风,可确保医院一个洁净的室内空气环境。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置于项目1F西北侧,污水处理站恶臭由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吸附+紫外线消毒处理后引至污水处理站专用房屋顶排放,排口朝上,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在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在确保医疗垃圾的暂存时间最多不超过2天等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异味,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不利影响。
  发电机废气:由于自贡市区停电次数较少,发电机使用的频率较低,发电机废气产生量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致食堂所在大楼楼顶平台排放。
  3.噪声
  医疗设备、分体式空调室外机、水泵、风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通过一系列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人员活动噪声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进出车辆噪声通过控制行车路线、禁止鸣笛等管理措施后实现可达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和餐饮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废活性炭;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令)的相关要求对医疗垃圾实施分类管理与收集,医疗废物暂存于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废活性炭分别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有明显的环境、社会效益。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同时,项目建设体现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从环保角度来说,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3-5532321
  电子邮件:454626374@qq.com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138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2706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731-85535979
  电子邮件:hn1hhk@163.com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红星商务楼1栋415室

  七、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22日),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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