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药事管理 严控各项指标
时间:2016-10-19 浏览量: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我院多措并举,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
一是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卫计委相关规定,限定不同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品种数,并与各临床科室签订了《抗菌药物责任状》,每月进行考核,未达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是制定了《处方点评制度》。根据国家卫计委《处方点评规范》的要求,采取常规点评与专项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处方点评工作。专项点评包括抗菌药物、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重点监控药品等处方点评。
三是制定了《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根据省卫计委的相关规定,开展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将医院使用量较大而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未纳入的药品一并纳入重点监控药品范围,每季度对各临床科室进行考核,未达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四是按照医保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加强限制性药品的管理,对全院的限制性药品进行清理、标识、备注,临床医生在用药时按药品目录标识确定是否纳入医保报销。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比例从2015年的32.2%下降到2016年三季度19.88%。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外科手术预防用药控制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处方点评合格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是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卫计委相关规定,限定不同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品种数,并与各临床科室签订了《抗菌药物责任状》,每月进行考核,未达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是制定了《处方点评制度》。根据国家卫计委《处方点评规范》的要求,采取常规点评与专项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处方点评工作。专项点评包括抗菌药物、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重点监控药品等处方点评。
三是制定了《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根据省卫计委的相关规定,开展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将医院使用量较大而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未纳入的药品一并纳入重点监控药品范围,每季度对各临床科室进行考核,未达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四是按照医保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加强限制性药品的管理,对全院的限制性药品进行清理、标识、备注,临床医生在用药时按药品目录标识确定是否纳入医保报销。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比例从2015年的32.2%下降到2016年三季度19.88%。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外科手术预防用药控制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处方点评合格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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