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科教科公寓床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25-05-15 浏览量:次
致各潜在供应商:
1、采购文件第四章2.2技术要求“18、木质基材:阻燃实木颗粒板: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4MJ≤190W/s,火焰横向蔓延试验未到达试样长翼边缘,600s的总放热量THR600s≤10MJ,60s内焰尖高度FS≤85mm,60s内无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现象,烟气生成速率指数≤60㎡/S²,600s总烟气生成量≤100㎡,600s内无燃烧滴落物/微粒,产烟毒性达到ZA₃级。(必须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阻燃实木颗粒板”检验检测报告予以证明(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识);检验检测报告内需体现燃烧试验前后对比图,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报告编号的官网查询截图(http://cx.cnca.cn/))”更正为“18、木质基材:阻燃实木颗粒板: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4MJ≤190W/s,火焰横向蔓延试验未到达试样长翼边缘,600s的总放热量THR600s≤10MJ,60s内焰尖高度FS≤85mm,60s内无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现象,烟气生成速率指数≤60㎡/S²,600s总烟气生成量≤100㎡,600s内无燃烧滴落物/微粒,产烟毒性达到ZA₃级。”(必须提供国家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阻燃实木颗粒板”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予以证明(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识))
2、采购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3.6验收要求新增“验收程序: ①货物成型后交货前:供应商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成型后的货物通过随机取样方式采取破坏性验收。并将材料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进入交货安装调试,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运行良好并出具书面确认单后即视为安装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对供应商作出警告整改,整改后重新提请验收,验收仍然不合格,将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②检测涉及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里面由供应商支付,采购人不在支付相关费用”。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5月21日15:00时。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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