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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端午节、国庆节职工慰问购物券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时间:2025-05-20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端午节、国庆节职工慰问购物券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H20250511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端午节购物券预算金额: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国庆节购物券预算金额:520,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元整);合计预算金额:760,000.00元(大写:柒拾陆万元整)。

成交金额:返点率4.5%

成交供应商:自贡高鑫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路19号

成交明细:

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端午节、国庆节职工慰问购物券采购。

服务范围: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会委员会拟在2025年端午节、国庆节向职工发放慰问购物券,需选择在自贡设有超市门店的供应商,方便职工购物。购物券根据个人需求,可根据商场规则,自行换购,职工(工会会员)约1300人。

服务要求:1、职工可持购物券在供应商设于自贡市的任意门店线下消费,自贡市主城区(包括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线下可用门店数量不得少于1家。

2、提货券有效期自激活之日起不少于一年,使用期间次数不限、余额可用,不得限制一次性消费完毕。

3、如消费金额超过券面金额,允许职工组合支付或自愿补差价,不得强行要求整券使用。

4、职工使用购物券购买商品时可正常参与商超打折促销活动,不得出现额外加价、特定商品限制兑换等情形。

5、所有商品须为正规渠道进货的合格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6、禁止提供临期、过期、残次、假冒、三无产品或以次充好商品。

7、供应商对提供商品的质量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商品安全、卫生、包装、标签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职工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若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和方式供货。

服务标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执行。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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