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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26-04-07     浏览量:次     来源: 作者: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对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要求:详见附件一

  3.采购人: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预算金额:74400.00元(服务期共3年。合同总金额按服务年度均分,每个服务年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三分之一,即24800.00元/1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满足医院法律工作需要,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详见公告附件1)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gmhc.cn/ywgk/jc-List-110.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者提供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6年4月8日08:00至2026年4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二)、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报名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666号二号楼12楼1228行政办公室,。

  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zgjswsxb@163.com。

  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当天将报名资料的原件交至自贡市贡舒路666号行政办公室。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现场招标):2026年4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666号(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石牛湖院区二期1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三)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我单位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666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0813-55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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