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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减震阻尼器检测服务调研公告

时间:2026-10-28     浏览量:次     来源: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管理办公室 作者:

为满足项目前期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对“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减震阻尼器检测服务”开展市场价格无偿征集调研。本次调研仅作为后期采购价格参考,不构成采购要约,不直接确定服务单位,欢迎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报价。

一、检测型号、数量及参数

阻尼器参数表

产品型号摩擦荷载(kN)起滑位移(mm)初始刚度(kN/mm)设计位移(mm)极限位移(mm)产品数量试验件数量
FD-1摩擦阻尼器1000.520025302006
LMT(限位器)—————200/
DHM(阻尼器健康监测装置)—————100/

注:试验件仅用于检测,不包含于产品数量内;本次调研主要针对FD-1摩擦阻尼器性能检测;LMT限位器、DHM阻尼器健康监测装置是否开展检测及检测内容,后期结合项目要求另行确定,本次报价可单独列明相关费用或备注。

检测执行标准参考:JG/T-209《建筑消能阻尼器》、GB-50989《建筑隔震减震装置通用规范》,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起滑荷载、滞回曲线、等效刚度、极限位移等力学性能指标。

二、服务商资质及能力要求

1.具备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CMA证书附表参数范围覆盖建筑消能阻尼器(摩擦阻尼器)力学性能检测;

3.具备消能减震(阻尼器)装置检测能力;

4.近3年内具有同类建筑消能阻尼器检测业绩,具备良好的服务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3年无工程检测重大质量处罚记录。

三、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包含完成约定检测工作全部费用:人员、设备、试样试验、检测报告编制、资料、交通、税金、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报价按照FD-1阻尼器试验件(6件)检测服务进行分项报价,注明报价含税、税率;

3.报价文件应清晰、真实,不得虚报、捏造数据,报价机构对报价资料真实性负责;

4.报价有效期不少于60日历天。

四、资料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31日17:00,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需提交资料(全部加盖单位鲜章):(1)报价表(自行编制,分项列明检测单价、总价);(2)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CMA证书(含证书附表,需体现阻尼器检测参数);(4)同类阻尼器检测业绩证明(合同或报告首页复印件)。

3.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请预留投递时间);资料建议密封包装,封面标注:【阻尼器检测调研报价+单位名称】。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二段666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自贡医院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18808235036

4.无效报价情形:逾期提交、未加盖公章、资质不在有效期、CMA参数未覆盖阻尼器检测、资料缺失、虚假材料。

五、其他说明

1.本次为无偿市场调研,所有报价资料仅用于院内价格摸底,调研结果不做中标依据,我单位不向参与单位支付任何调研费用;

2.我单位对收到的报价资料予以保密;

3.本公告由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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